随着打造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的持续推进,平遥旅游新形象的深入塑造,为不断壮大我县导游队伍,培养更多与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相匹配的导游优秀人才。为保证培训效果,旅游局严把入口关,确保为平遥古城培养一批综合素质极高的导游员队伍。特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方案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至三十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地点:行政审批大楼1013室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1张
3.考试报名表
二、培训地点
平遥邮政宾馆
三、培训时间
(一)理论培训时间
7月20日——7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实地培训时间
8月1日——8月30日
四、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导游服务礼仪(8课时),导游服务技能(沿途导游,普通话口语训练,旅游安全、救护)(16课时),景点知识(8课时),旅游法律法规(8课时),导游基础知识(8课时),地方民歌(8课时),晋商文化(8课时),古建文化(8课时),导游职业道德(8课时),共计80课时。
五、培训费用核算
(一)资料费65元
《平遥古城导游讲解词》15元
《情系山西》40元
《旅游法律法规》5元
《平遥古城景点知识300问》5元
(二)授课费400元
2.5元/人(课时)×160课时(20天)=400元(理论10天,实地10天。)
(三)费用合计:465元
六、培训教师
由省、市、县旅游专家担任培训工作,外配有一名班主任老师,负责全天培训工作。
七、口试时间及考核内容
1、9月1日——15日
2、口试:平遥七个4A景点讲解(70分)。
3、民歌展示:培训所教民歌自选一首(10分)。
4、日常培训考核(20分)
八、评委组成
评委由培训中心及局其他股室成员,景点优秀讲解员组成。
九、评分细则
评委当场打分、记分员现场亮分,每位学员每个景点的最后得分必须是评委全员通过,方为达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十、培训制度
1、自觉遵守培训课堂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按时培训。
2、培训课堂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丢弃纸屑等杂物。
3、爱护培训地点公共设施及培训室内公共财物。
4、培训学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准旷课,有事请假者需领导审批。
十一、监管制度
1、考核结束后,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将利用节假日对全县导游的讲解质量、讲解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
2、培训中心将对违规导游常年开设导游学习班,学期为15天,所有费用由违规导游承担,全年违规两次以上的导游取消导游资格,三年之内不得从事导游服务工作。
十二、结业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组织考试,考核三项成绩达80分以上者方可领取由旅游局颁发景区(点)导游证。
平遥县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