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遥古城旅游科学发展规划
近年来,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规划的要求,不断完善古城保护、旅游发展的规划体系,并严格执行规划、落实规划。相继编制完成了《平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平遥古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平遥古城环城地带详细规划》、《旅游目的地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整体性、全局性规划。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和同济大学的支持下,编制完成了《平遥古城民居保护维修及环境治理管理导则》和《平遥古城民居保护维修及环境治理实用导则》,为古城民居保护修缮、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专业技术支持。一系列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的出台,为实现古城的整体性、原真性、综合性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在遗产保护上尽责任
1、文物本体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全面保护、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古城墙、古街巷、古民居及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对古城墙、双林寺、镇国寺、清虚观、日升昌等文化遗产进行了保护性抢修,对县衙署、城隍庙、文庙等进行了保护修缮。近年来,围绕古城墙的保护,累计投资近亿元,实施城墙局部修缮、抢险加固工程20余项,日常维修工程400余处,建立了700余个险情观察点,完成了城墙岩土监测工程,为有效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我们特别注重相连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以范家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为范例,先后对古城“四大街、八小巷”等历史街区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了全面整治修缮,打造了一批传统民居体验带,较好地保存了古城的历史脉络。2、古城内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全球遗产基金会支持下,我们出台了古城内传统民居保护修缮补助办法,按照破损程度划分9个等级,给予每平米400元到1400元不等的修缮补助,有效调动了古城居民的保护积极性,先后有近200户居民提出修缮申请,目前已有54处传统院落得到保护修缮。按此进度,可望用5到10年时间全部完成古城内传统民居修缮保护。这既保护了古城民居传统风貌、改善了居住环境,更保护了古城的物质实体和居民生活习俗,走出了一条民居保护与旅游发展协调双赢的路子,得到了古城居民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认可。3、古城内人口外迁。申遗成功时,平遥古城内2.2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4.5万居民。测算表明,当时的古城内人口密度相当于北京的16倍、上海的13倍。在这样的基础上搞古城保护,困难非常突出。从那时开始,我县就立足古城由社区向景区的转变,启动了古城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搬迁。自1997年县委、县政府带头从古城内搬迁以来,已有10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迁出古城,古城内人口下降到2万人左右,大大缓解了古城保护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