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平遥古城城门管控严禁无通行证机动车辆进出古城的通告
为改善平遥古城关于强化城门管控严禁无通行证机动车辆进出古城的通告交通秩序,提升古城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办法》、《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在古城上西门、下西门、下东门、中东门、北门出入口启用全天候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强化城门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古城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古城。
二、已办理古城通行证的机动车辆,早8:30至晚19:00,由上西门、中东门进出古城,其它城门不得进出;晚19:00至早8:30,除小南门外,其它城门均允许通行。
三、婚丧嫁娶及其它特殊情况需进出古城的机动车辆,实行申报制度,提前3个工作日到古城 治安管理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四、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上述管控事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消防、警用、急救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不受限制)。
五、希望广大居民和游客对此给予理解、配合和支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的管控事项,为古城营造良好的交通和旅游秩序。